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高车赴南岘,敝郊主东道。
风采喜一见,布素情相好。
屈指四十秋,于今岁寒保。
我起为君寿,善颂复善祷。
愿尽杯中物,薄言理可到。
君子贵有终,功名非必早。
期端卿大夫,所尚贤而老。
世虑久乃周,圣门深已造。
与君誓许国,无忝于祖考。
洁如凤食竹,乐若鱼在藻。
安得长相亲,时时一绝倒。
不忘平生期,明月满怀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