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雌伏长安市,时人嗤瓠落。一朝烽尘起,褰衣赴戎幕。
楞伽刹宇近边庭,枪垒风云护井陉。行拜将军金鹊印,还披壮士曼胡缨。
自言白猿传剑学,匣里青龙时出跃。蛮府娵隅解赋诗,辕门乌鸟能占角。
韬钤本自用才人,况尔风流入幕宾。蒲类即看登计簿,乌孙不久作藩臣。
陆沈笑我栖金马,心期岂是悠悠者。不辞酒肉似邱陵,櫜鞬共醉垂杨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