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于宋光宗绍熙三年,卒于度宗咸淳九年,年八十三岁。宝庆二年,(公元一二二六年)第进士,授浏阳主簿。累迁太子左庶子,太子詹事,敷陈经义,随事启迪。景定三年,(公元一二六二年)春雷,诏求直言。经孙奏年来忠谠之气,郁不得行,上帝降鉴,假雷以鸣。人谓切中时病。累官翰林学士知制诰。公田议起,经孙极论不便,忤贾似道,罢归。家在洪、抚之间,有山方正,因号矩山。闲居十余年,卒。谥文惠。经孙作有《矩山存稿》五卷,《四库总目》传于世。
捕蝗之术世所非,欲究此语兴於谁。
或云丰凶岁有数,天孽未可人力支。
或言蝗多不易捕,驱民入野践其畦。
因之奸吏恣贪扰,户到头歛无一遗。
蝗灾食苗民自苦,吏虐民苗皆被之。
吾嗟此语祗知一,不究其本论其皮。
驱虽不尽胜养患,昔人固已决不疑。
秉蟊投火况旧法,古之去恶犹如斯。
既多而捕诚未易,其失安在常由迟。
诜诜最说子孙众,为腹所孕多昆蚳。
始生朝亩暮已顷,化一为百无根涯。
口含锋刃疾风雨,毒肠不满疑常饥。
高原下湿不知数,进退整若随金鼙。
嗟兹羽孽物共恶,不知造化其谁尸。
大凡万事悉如此,祸当早绝防其微。
蝇头出土不急捕,羽翼已就功难施。
只惊群飞自天下,不究生子由山陂。
官书立法空太峻,吏愚畏罚反自欺。
盖藏十不敢申一,上心虽恻何由知。
不如宽法择良令,告蝗不隐捕以时。
今苗因捕虽践死,明岁犹免为蝝菑。
吾尝捕蝗见其事,较以利害曾深思。
官钱二十买一斗,示以明信民争驰。
歛微成众在人力,顷刻露积如京坻。
乃知孽虫虽其众,嫉恶苟锐无难为。
往时姚崇用此议,诚哉贤相得所宜。
因吟君赠广其说,为我持之告采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