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岳(1199~1262),南宋诗人、词人。字巨山,号秋崖。祁门(今属安徽)人。绍定五年(1232)进士,授淮东安抚司□官。淳□中,以工部郎官充任赵葵淮南幕中参议官。后调知南康军。后因触犯湖广总领贾似道,被移治邵武军。后知袁州,因得罪权贵丁大全,被弹劾罢官。后复被起用知抚州,又因与贾似道的旧嫌而取消任命。
国初以来治蜀者,处置尽自乖崖公。
当时奏使便宜敕,不与天下州府同。
行之已及八十载,奸宄销伏谁之功。
因循至此渐抏敝,有未晓者时相攻。
鞭笞小罪亦检察,不许略出常科中。
下民知之颇不惧,州县往往藏群凶。
侧身敛足未动者,实以累朝恩泽隆。
公之初来蜀人喜,慈爱久著民情通。
众心欢然耻犯法,捄药浮薄归醇醲。
尽将约束付僚吏,兴起学校还文翁。
二年美化极沾洽,远近循服如偃风。
上将归公问谁代,当使间作如笙镛。
遂求元老得青社,其人廊庙之宗工。
往年镇抚有异绩,大旆再来遣于东。
公今与之合符去,到必奉诏参夔龙。
大资旧德固无虑,剖判自出其心胸。
所忧厥后嗣之者,忠定良法还如空。
养顽活狡作渊薮,不免剪殄烦兴戎。
蒙之愤懑久填臆,言贱不得通九重。
颂公上殿起居罢,第一用此闻宸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