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赠君以湘山桃竹之杖,酌君以昆邱玉液之泉。泉以益肺腑之清气,杖以扶贞节于暮年。
乃命童子敬设几筵。抽中山秋兔之豪,舒浣花五色之笺。
涤端溪彘肝之研,磨伊川老松之烟。遂含情而抒思,写棣萼之新篇。
请君听我歌,歌声咽塞而不传。玉堂金马在何处,姑山汾水空连绵。
世人所后我所先。此生安得不屯邅。但能道义追渊骞。
何妨坐客寒无毡。鸟栖深林鱼泳渊。膏以其明还自煎。
文字点勘费丹铅。朝夕胡为粥与饘。百年飘忽如流川。
今日已觉昨日贤。青州从事殊可怜。径须呼至黄花前。
一酌入口百忧捐。与君曝背同醉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