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镜湖敕赐老江东,未似西归玉局翁。
羁枕未容春梦断,清都宛在默存中。
每逢佳境携儿去,试问流年与我同。
自笑馀生消底物,半篙清涨百滩空。
?予与刘器之同发虔州,江水忽清涨丈余,赣石三百里无一见者。
至永和,器之解舟先去,予独游清都,作此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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