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书生磨吻铅刀铦,君家手笔不退尖。琢成秀句夺天巧,平揖鲍谢奴高钱。
郊寒岛瘦复可哂,汉风楚国真能兼。胸中疾邪茹不吐,但觉忿气生虬髯。
叵堪陈寿书汉实,毫端有口可得钳。尚书昔侍金华讲,论议凛凛秋霜严。
曾将一字窃鲁史,未用三语求阮瞻。分君赐笔助清峭,雕犀镂象光出奁。
如吾朴遫岂足数,半世翰墨徒心潜。老去文章读不入,编帙散乱如投签。
因君穷讨默自愧,僻鲁成痼何时砭。须要尽见君家书,槁死不叹周南淹。
更从湘东觅金管,赏激忠孝祛奸憸。
采菱风起。正一叶井桐,乍惊秋雨。马首红旗,鸥边画妨,光满白蘋洲渚。
点点道旁涕泪,恋恋樽前笑语。伤离处,奈阳春有脚,湖山无主。
堪喜三千路。身上红云,双佩春风里。紫塞防秋,彤廷立仗,马政会看兴举。
汉遣属车陪从,周有命书付委。从今后,勋阶台阁,服章金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