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乌山一角青,我春复我秋。国改乔木在,卜居无此幽。
曩哲肯堂构,望云早归休。遗经逮诸孙,露车当横流。
缅怀黄农世,高契园绮俦。三山双塔间,虫鸟相唱酬。
五十忽已至,正月千岁忧。木榻分坐穿,生圹久自谋。
知命圣有学,易理如环周。蹑景负息壤,吾宁忘吾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