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伊昔苕水滨,诗酒相逆送。红蕖三百顷,天遣作妙供。
于今几何时,喜惧不同梦。惊心风月夕,怨笛有残弄。
所嗟老侵寻,不愧官冗从。当时季孟间,众识长雏凤。
宁知天一角,复此樽酒共。文章自千古,习气无乃重。
诗如朝阳鸣,一一律吕中。从游二三骏,蹀躞不受鞚。
阿威有家学,落笔竞豪纵。伤时复怀旧,一笑得再恸。
公等俱勉旃,如我堪底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