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近时文章衰,浅陋亦可怜。
走趋王公门,书记争翩翩。
开读令人惭,语吃意莫宣。
今晨忽惊喜,赠我手一编。
笔端吐虹霓,直上欲干天。
樊南甲乙中,乃有猗那篇。
如听正始音,复回元佑年。
借问安能尔,气刚得其全。
用为良有司,吾实无间然。
要知取士公,考阅外已传。
何由置汉朝,直柄遂当权。
伏阁日论事,不减阳城贤。
圣人百世上,我乃百世下。攘攘尘途间,未有忘情者。
淫词尚新声,薄俗轻大雅。明珠混鱼目,畴能别真假。
结庐隐其身,翛然傍林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