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我先本唐相,奕世天衢行。
子孙四方志,有家在江城。
双松俨可爱,高堂因以名。
雅知堂上居,宛得山中情。
目有千年色,耳有千年声。
六月无炎光,长如玉壶清。
于以聚诗书,教子修诚明。
于以列钟鼓,邀宾乐升平。
绿烟亦何知,终日在檐楹。
太阳无偏照,自然虚白生。
不向摇落地,何忧岁峥嵘。
勖哉肯构人,处之千万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