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与之字伯可,号顺庵,洛阳人,居滑州(今河南滑县)。生平未详。陶安世序其词,引与之自言:“昔在洛下,受经传于晁四丈以道,受书法于陈二丈叔易。”建炎初,高宗驻扬州,与之上《中兴十策》,名振一时。秦桧当国,附桧求进,为桧门下十客之一,监尚书六部门,专应制为歌词。绍兴十七年(1147),擢军器监,出为福建安抚司主管机宜文字。桧死,除名编管钦州。二十八年,移雷州,再移新州牢城,卒。
君性我所谙,我心君所知。凡我之所短,君亦时有之。
谋事恨太锐,临断恨太迟。持论恨太高,徇俗恨太卑。
人道自近始,贫富理不齐。君自不得饱,欲疗何人饥。
乞醯乞诸邻,圣哲有明讥。被发救乡人,智者所不为。
且如与人交,交有非所宜。白黑不复择,豁豁倾心脾。
汎爱岂不可,后悔终自贻。又如与人言,宁复无失辞。
刺口论成败,白眼谈歌诗。世故彀黄閒,能不发其机。
闻君作损斋,似觉豪华非。惩忿与窒欲,百年有良规。
与子各努力,岁晚以为期。
绝代佳人赋坠楼,残花零落故园秋。苍生举世成刍狗,名姓随人唤马牛。
奴隶自甘黄帝裔,王孙竟作楚人囚。而今冠履都颠倒,尽许舆台傲九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