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翌(1097—1167)字新仲,号潜山居士、省事老人。舒州(今安徽潜山)人,卜居四明鄞县(今属浙江)。绍兴八年(1138),除秘书省正字,迁校书郎、兼实录院检讨官、祠部员外郎、秘书少监、起居舍人。十一年,为中书舍人。秦桧恶他不附己,谪居韶州十九年。桧死,充秘阁修撰,出知宣州、平江府。乾道三年卒,年七十一。名山胜景,游览殆。
前因饮酒多,乃苦伤营卫。
呕血踰数升,几不成病肺。
上念父母老,下念妻儿稚。
不死常抱痾,於身宁自贵。
樊子来劝我,止饮良有谓。
公复遗我诗,责我词甚毅。
指以年齿衰,非酒何养气。
春饮景可乐,夏饮暑可避。
秋饮心忘愁,冬饮暖胜被。
醉歌人不怪,醉言人不忌。
在酒功实多,止酒酒何罪。
假如寿九十,今子已半世。
不饮徒自苦,未必止为利。
胡汨妄与真,恐乖达者意。
屈原吟泽畔,方悟独醒累。
子居今之时,安免人病议。
是以告子勤,子守亦词计。
我读才一过,不觉颜起愧。
自兹愿少饮,但不使疾炽。
书此以谢公,公言诚有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