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翌(1097—1167)字新仲,号潜山居士、省事老人。舒州(今安徽潜山)人,卜居四明鄞县(今属浙江)。绍兴八年(1138),除秘书省正字,迁校书郎、兼实录院检讨官、祠部员外郎、秘书少监、起居舍人。十一年,为中书舍人。秦桧恶他不附己,谪居韶州十九年。桧死,充秘阁修撰,出知宣州、平江府。乾道三年卒,年七十一。名山胜景,游览殆。
我本扶犁手,为儒父兄意。全家饱官廪,发肤尽君赐。
一念三稽首,报答迄未议。向来挹前修,谓可跬步至。
即今频频食,空负堂堂志。尚当桑榆收,未可弁髦弃。
柰何不自爱,生理冒所忌。致君荣吾亲,环省已不冀。
馀年犹视息,旧学有造诣。其次在立言,揆予敢辟是。
于世粗有益,就死可无愧。噬将金玉女,凛凛戒失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