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十载江湖,一朝簪组,宠荣曷称衰容。圣恩不许。归卧旧庐中。慨念东山伴侣,烟霞外、久阔仙踪。今何幸,相逢故里,谈笑一尊同。
吾州,真幸会,湖边贺监,海上黄公。胜渭川遗老,绛县仙翁。纵饮何辞烂醉,脸霞转、一笑生红。从今后,婆娑化国,千岁乐皇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