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公元一一四七年前后在世]字弥性,江都(今江苏扬州)人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高宗绍兴中前后在世。幼好学强记,其母尝屏其所观书,几上仅余台历一册,明旦默记,纤悉不误。高宗绍兴二年(一一三二)进士,调平江府学教授。五年,通判湖州。七年,以张浚荐召至阙,为秦桧所阻,出通判镇江府。十六年,为言者所劾,降二官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五五),自是闲退二十年。孝宗隆兴元年(一一六三),擢光禄丞,晚知蕲州。
君赋此诗夜,穷阴岁之馀。我和此诗日,微和春之初。
老知颜状改,病觉肢体虚。头上毛发短,口中牙齿疏。
一落老病界,难逃生死墟。况此促促世,与君多索居。
君在浙江东,荣驾方伯舆。我在魏阙下,谬乘大夫车。
妻孥常各饱,奴婢亦盈庐。唯是利人事,比君全不如。
我统十郎官,君领百吏胥。我掌四曹局,君管十乡闾。
君为父母君,大惠在资储。我为刀笔吏,小恶乃诛锄。
君提七郡籍,我按三尺书。俱已佩金印,尝同趋玉除。
外宠信非薄,中怀何不摅。恩光未报答,日月空居诸。
磊落尝许君,跼促应笑予。所以自知分,欲先歌归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