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一〇九三年至一一六九年字彦猷,庐州濡须人。生于宋哲宗元祐八年,卒于孝宗乾道五年,年七十七岁。善文,明白晓畅,诗亦真朴有致。为人慷慨有气节。宣和六年,(公元一一二四年)与兄之义弟之深同登进士第。对策极言燕云用兵之非,以切直抑制下列。调历阳丞。绍兴和议初成,之道方通判滁州,力陈辱国非便。大忤秦桧意,谪监南雄盐税。坐是沦废者二十年。后累官湖南转运判官,以朝奉大夫致仕。之道著有相山集三十卷,《四库总目》相山词一卷,《文献通考》传于世。
忽见除书到,韩君又学官。死生纵有命,人事始知难。
烈火先烧玉,庭芜不养兰。山夫与刺史,相对两巑岏。
干禄无便佞,宜知黜此身。员郎犹小小,国学大频频。
孤宦心肝直,天王苦死嗔。朝廷无谏议,谁是雪韩人。
何事遭朝贬,知何被不容。不如思所自,只欲涕无从。
爵服何曾好,荷衣已惯缝。朝官莫相识,归去老岩松。
力小垂垂上,天高又不登。致身唯一己,获罪则颜朋。
禄位埋坑阱,康庄垒剑棱。公卿共惜取,莫遣玉山崩。
谁怜野田子,海内一韩侯。左道官虽乐,刚肠得健无。
功名生地狱,礼教死天囚。莫言耕种好,须避蒺藜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