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梦天坠。不倩娲皇炼石,谁能理。便断将鳌柱,更挥月斧,神工徒费。
驾练桥空际。吴刚智竭长虹委。纵见了愁惹,怨女騃牛痴泪。
到银河底。共张星、开宴乘槎,旧客重来,新领异味。
支机片石难携,报琼瑶、自赠瓜李。指欢期、应似漆投胶,如鱼戏水。
未得君平卜,然疑翻见愁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