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时雨袪残暑,凉飙集华轩。春徂众芳歇,晚蕙抽璚根。
重兹兰之属,不与凡卉群。离离水苍佩,肃肃紫霞绅。
耿耿孤榻畔,燕对如高人。启扉得良友,列案罗清樽。
于焉抚灵植,一笑涤尘烦。微风南牖来,浓馥散氤氲。
有时参鼻观,即之已无存。譬彼孤洁士,可望不可亲。
如何庭阶近,有此幽谷芬。相忘馀冽中,渐久不复闻。
鲁哲日已远,楚累亦沈沦。无能被雅操,且复酬芳魂。
一叶兰舟,依约到、蓉湖深处。凝望去、吴天阔甚,且从容住。
残碧烧痕烟似织,乱红霜影秋如许。问春申、涧曲是谁家,潇潇雨。
玉堂酒,成虚度。金缕曲,看迟暮。只眼前景物,莫教辜负,落日半峰云树杪,西风两岸芦花渚。
算由来、画圣与诗豪,江山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