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湾头曾载月,移画舸,小平泉。更团扇歌残,江梅蝶影,尘黯筝弦。
凭君十行佳传,写翠篸屏角落花烟。密字笑熏兰篆,轻螺细擘吟笺。
尊前重溯当年愁,万里怕闻鹃。记断笔筹花,新欢借梦,山远湖天。
溪风又彫鬓影,向盈盈苕水别栽莲。昨夜飞英镜底,明蟾镇向人圆。
涟水东流落月横,浮湘亭上似三生。汉庭旧节归华表,粤道旌旗乱早莺。
酒侣垂杨悲墓合,世情蛱蝶到春惊。如君豪气矜淮海,恨到消沈泪亦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