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鸣榔晓发钱塘江,波开绿酒浮春缸。
江风吹帆三百里,青山片片随船窗。
山头挂天根插水,两岸阴森那可已。
游郎如坐彩云来,人家尽住瑶屏里。
三江烟树嗟空阔,谁道龙中更奇绝。
陡岩岚翠寒扑肌,拂手藤花洒香雪。
荆扉女儿扬茜裙,映柳窥人半明灭。
山村酒价不用钱,笑减青粳沽竹叶。
风波相遇皆行迈,死生肯付乾坤外。
采芝昨上桐君庐,占星又宿严陵濑。
种得寒菘山圃茂。官租不欠秋收后。上瓮香腾新酿酒。
君知否。霜天红日三竿透。
矮屋数楹茅草覆。小窗暧暧阳和逗。墐户绸缪塞向又。
棉衣授。冬来温鲍妻兄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