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悄芳园、松阴欲堕,疏疏颇适人意。旗枪摘向松阴里,沾上一襟凉翠。
闲无事,唤便了、来寻安铫支炉地。行行且止。任敲火石眉,调泉井底,趁着晚天霁。
偶触拨,幸草劳新身世。因而于此憀憩。轻瓯相对祛烦虑,想到槐南应悔。
休也未。莫再恋、芬华久被嚣尘累。披图自咥。姑濯笔抄经,焚香颂佛,更与鹤随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