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林磬何悠悠,庭雪复灿灿。冲寒过支公,相围地炉炭。
一谈得真蕴,贝叶徒满案。学禅若栽松,老有万枝干。
谁能顿悟间,森然俱斩断。见心是道侣,寂寂坐夜半。
慧灯无际光,照破几梦幻。生死譬朝夕,岁尽岂嗟叹。
处世各有缘,焉得不聚散。明春杖锡行,孤云渺天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