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羽人脱屣去,古洞留嵌岩。
白云亦世态,随风蜕其缄。
石饴已何许,谁能味其甘。
土偶寂不语,樵牧同此龛。
坎坎击石鼓,归去夸彼谈。
遂使蜡屐人,于此移其贪。
猗桐植翠盖,翳翳当薰南。
琤然激石溜,燕坐心默参。
朝暮岂异理,莫诳狙四三。
暄凉得其适,所讶非瘴岚。
梅花对白发,风前雪鬖鬖。
挥觞属同僚,出语谐酸咸。
犹拘铁汉语,饮之不至酣。
托诗纪曾游,谁将铁为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