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奠国荷隆栋,扶世纳夷轨。
勋。勋庸书盟府,
名氏垂信史。画饼既无成,
坠甑亦云已。幽哦陶倦情,
閒读探玄理。嗜古植雅正,
愤俗馘淫靡。尚堪辈前哲,
未屑睨余子。寒门车马绝,
良月风日美。旁近东西邻,
邂逅二三士。无钱焉能神,
有酒犹粗旨。炙脔割肥羊,
脍材斫长鲤。随分匪强致,
乘兴肯中止。钩深出该洽,
砭疾伐鄙俚。缩颈罚令荷,
抚掌戏语绮。豪歌眇群儿,
大笑惊数里。一翁醉而踣,
两生掖不起。心广穷亦乐,
气衰老且死。生生天壤间,
知命者罕尔。予将归万山,
后日当忆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