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戡(1141—1182),南宋官吏。字定夫,福建仙游人,蔡襄五世孙,蔡伸嫡孙。始居武进,初以荫补溧阳尉,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进士,累官宝谟阁直学士。七年,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。八年,知江阴军。历广东、京西转运刮宫,广东、湖南提刑。淳熙十年(1183)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,寻徙淮西总领。光宗绍熙元年(1190)为浙东提刑,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五年,兼知临安府,再任湖广总领。宁宗庆元二年(1196)知隆兴府。嘉泰元年(1201)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。勤政爱民,赢得清声。生性洒脱,不肯与权奸为伍。韩侂胄掌权后,便告老还乡。才华出众,著作甚丰。
月次於房历三星,斗牛不神箕独灵。
簸摇桑榆尽西靡,影落苏子砚与屏。
天工与我两厌事,孰居无事为此形。
与君持橐侍帷幄,同到温室观尧蓂。
自怜太史牛马走,伎等卜祝均倡伶。
欲留衣冠挂神武,便击云水归南溟。
陶泓不称管城沐,醉石可助平泉醒。
故持二物与夫子,欲使妙质留天庭。
但令滋液到枯槁,勿遣光景生晦冥。
上书挂名岂待我,独立自可当雷霆。
我时醉眠风林下,夜与渔火同青荧。
抚物怀人应独叹,作诗寄子谁当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