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戡(1141—1182),南宋官吏。字定夫,福建仙游人,蔡襄五世孙,蔡伸嫡孙。始居武进,初以荫补溧阳尉,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进士,累官宝谟阁直学士。七年,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。八年,知江阴军。历广东、京西转运刮宫,广东、湖南提刑。淳熙十年(1183)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,寻徙淮西总领。光宗绍熙元年(1190)为浙东提刑,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五年,兼知临安府,再任湖广总领。宁宗庆元二年(1196)知隆兴府。嘉泰元年(1201)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。勤政爱民,赢得清声。生性洒脱,不肯与权奸为伍。韩侂胄掌权后,便告老还乡。才华出众,著作甚丰。
累累何为者,西来偷渡人。锒铛杂贯索,一队一酸辛。
嗟汝为饥驱,谓兹原隰畇。舟子任无咎,拮据买要津。
宁知是偷渡,登岸祸及身。可恨在舟子,殛死不足云。
汝道经鹭岛,稽察司马门。司马有印照,一纸为良民。
汝愚乃至斯,我欲泪沾巾。哀哉此厉禁,犯者仍频频。
奸徒畏盘诘,持照竟莫嗔。兹法果息奸,虽冤亦宜勤。
如其或未必,宁施法外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