庆元府鄞县人,字彦淳。孝宗淳熙十四年进士。宁宗嘉泰中,为吴江丞,改知桐庐县。嘉定四年,召为太常寺主簿,迁右司郎中,接伴金使。十三年,为临安府尹,理讼精简,平反冤狱,道不拾遗,里巷居民呼为“佛子”。理宗绍定元年,拜参知政事,又出为浙西制置使。端平初奉祠。卒年七十七。有《钱塘先贤传赞》。
大道宁徇人,俗情能不暌。安见污潦内,有物吐虹霓。
茅翁笞叔申,调达谤牟尼。肝腑不相烛,何况大阐提。
名利巧愚人,往往使识迷。喧如百蚊蚋,溺若一酰鸡。
宝彼九秋条,谓等三春荑。俯仰天地间,慨焉思夷齐。
吾弟税輶轩,改服友鹿麛。竦身二华巅,紫气为之低。
濯濯青莲花,以根拔涂泥。而我尚攻中,棼结不受觿。
西畏弱水航,上惭玉京梯。晚途仅自克,何肉与周妻。
耕则共地肺,居则保天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