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元晋,字惟康。新会人。越子。明世宗嘉靖四年(一五二五)举人。官云南镇南知州,晋福建兴化府同知。著有《见泉集》。清温汝能《粤东诗海》卷二一、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二七四等有传。区元晋诗,以附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刻区越撰《乡贤区西屏集》之《区奉政遗稿》为底本,参校一九五四年重印《区西屏见泉二公合集》中之《奉政区见泉公遗集》。
(古有乱王,肆极凶虐,乱亡乃已,故为《至乱》之诗
二章二韵十二句)
嘻乎王家,曾有凶王,中世失国,岂非骄荒。
复复之难,令则可忘。
嘻乎乱王,王心何思?暴淫虐惑,无思不为;
生人冤怨,言何极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