龚用卿,字明治,号凤岗,怀安县东门(今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东门村)人,明弘治年间生。明嘉靖五年(1526年),龚用卿中进士第一(状元),授翰林院修撰,历左春坊、左谕德、翰林院侍读直经筵,每进讲志存规讽。参预修撰《明伦大典》、《大明会典》。嘉靖十五年奉诏出使朝鲜,归国时婉言谢却朝鲜国送的贵重礼品。回国复命,上疏三事,皆见嘉纳。擢南京国子监祭酒,申饬监规,士习一变。不久以病归福州,死后葬福州吉祥山。
蓬莱微茫不可求,匡庐迢遰非易游。掌中佳景任揽撷,不如后圃登吾丘。
吾丘清旷招远风,谢客妙语遗山翁。古今乐事留宇内,天地于我何终穷。
天印苍苍钟陵紫,左右倒影山杯里。白鸟南穿楚岫云,片帆东落吴江水。
卢鸿草堂何处开,陶令柴车日往来。花间筑室支丹灶,石底穿池立钓台。
形胜随心动生趣,讴吟触口皆成句。无官迹已混樵渔,有家誓不关婚娶。
高空雕鹗横秋目,近舍流莺鸣夏木。但愿丰年秫米熟,山翁烂醉死亦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