龚用卿,字明治,号凤岗,怀安县东门(今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东门村)人,明弘治年间生。明嘉靖五年(1526年),龚用卿中进士第一(状元),授翰林院修撰,历左春坊、左谕德、翰林院侍读直经筵,每进讲志存规讽。参预修撰《明伦大典》、《大明会典》。嘉靖十五年奉诏出使朝鲜,归国时婉言谢却朝鲜国送的贵重礼品。回国复命,上疏三事,皆见嘉纳。擢南京国子监祭酒,申饬监规,士习一变。不久以病归福州,死后葬福州吉祥山。
之子云霞居,地隔千万山。
三年三过我,一见一开颜。
袖出西游编,字字破天悭。
可怜东门享,不及海上閒。
后会不可期,天步方艰难。
赠别可言无,鸟倦宜知还。
白发暮倚闾,山空水潺潺。
道逢两伦魁,风采照人寰。
出处各有适,为问二者间。
李周两太史,笔削凛二班。
为问静中得,何方济时艰。
老我疾病馀,癙尤涕空潸。
回雁可寄书,勿诿殆且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