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广黄冈人,字稚钦,王廷瞻兄。恃才放恣,甚至上树呼叫,馆师无如之何。正德十二年进士,选翰林庶吉士。因疏谏武宗南巡,罚跪受杖。时已授给事中,乃出为裕州知州。失职怨望,为上官所劾,罢归乡里。屏居二十余年,嗜酒纵倡为乐。达官贵人来家,蓬发跣足延见。时衣红纻窄衫,骑牛跨马,啸歌田野间。诗婉丽多风,文长于尺牍。有《梦泽集》。
(古有理王,能守清一以致无刑,故为《至理》之诗
一章三韵十二句)
理何为兮,系修文德。加之清一,莫不顺则。意彼刑法,
设以化人;致使无之,而化益纯。所谓代刑,以道去杀。
呜呼呜呼!人不斯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