饶相(一五一二 — 一五九一),字志尹,号三溪。大埔人。明世宗嘉靖十四年(一五三五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晋户部员外郎,监山东、河南漕运。二十二年,以诖误谪无为州判官,署州事。二十四年调任兖州判官,迁淮阳郡丞。二十八年,擢南昌知府。三十二年,升饶州兵备、江西按察副使。寻乞归养,家居三十馀年,卒。著有《三溪先生文集》。清康熙《潮州府志》卷九上、清乾隆修《潮州府志》卷二八有传。
貉为山狐种,獭乃水畜类。云胡一滩中,异性岂同聚。
今始知其然,有石高赑屃。朝夕相舂撞,千古流不去。
聚腋难为裘,得鱼岂能祭。百川俱朝宗,到海已东逝。
我来治花封,怀徕念民事。当为忠謇臣,肯负清白吏。
羞涩钱留囊,光怪诗盈笥。三年朝帝京,扁舟风水驶。
父老有深期,临岐忍挥泪。旋舻当再经,浩荡波声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