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法成(一○七一~一一二八),俗姓潘,秀州嘉兴(今属浙江)人。祝发后于吴兴金山广法院事本觉法真守一禅师,后十九年至随州大洪山师芙蓉道楷禅师。徽宗大观元年(一一○七)传法香山,政和二年(一一一二),住持汴京净因禅院,后住镇江焦山普济禅院,晚归广法禅院。为青原下十二世,芙蓉道楷禅师法嗣。高宗建炎二年卒,年五十八。事见《北山集》卷三二《宋故焦山长老普證大师塔铭》,《嘉泰普灯录》卷五、《五灯会元》卷一四有传。今录诗八首。
人生乃动物,万事皆动端。
阴阳造化汝,赋汝以五官。
五官各治职,愈治当愈残。
非苦动所扰,乌知静为安。
非恶动所戕,未贵静为完。
百年夜分半,梦想仍妄瞒。
动多静常少,竟为动所干。
回光一自照,万事无悲欢。
居士何早达,动境能反观。
宁为玉在璞,不为珠在盘。
虚室生朝白,青璅凝暮寒。
聊持动时想,摄入静中看。
雨过浮萍合,蛙声满四邻。
海棠真一梦,梅子欲尝新。
拄杖闲挑菜,秋千不见人。
殷勤木芍药,独自殿余春。
高亭废已久,下有种鱼塘。
暮色千山入,春风百草香。
市桥人寂寂,古寺竹苍苍。
鹳鹤来何处,号鸣满夕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