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法成(一○七一~一一二八),俗姓潘,秀州嘉兴(今属浙江)人。祝发后于吴兴金山广法院事本觉法真守一禅师,后十九年至随州大洪山师芙蓉道楷禅师。徽宗大观元年(一一○七)传法香山,政和二年(一一一二),住持汴京净因禅院,后住镇江焦山普济禅院,晚归广法禅院。为青原下十二世,芙蓉道楷禅师法嗣。高宗建炎二年卒,年五十八。事见《北山集》卷三二《宋故焦山长老普證大师塔铭》,《嘉泰普灯录》卷五、《五灯会元》卷一四有传。今录诗八首。
三秦擅淮石,三孔专江西。
鼎足立世稳,文匠诗宗师。
吾生亦太晚,流风殆谁归。
龙泉剑之精,夜气贯斗箕。
今其为三孙,锋芒不能辉。
大孙学如针,鑽到罅隙微。
小孙笔如雷,挟雨驱虹蜺。
弟兄时辈中,群雄望风雌。
我新幸且识,其仲字正之。
才调骥历块,襟怀鸥忘机。
每见必樽酒,漫延率移时。
剧醉尚正色,太平辄愁眉。
万事谈未了,心随白云飞。
其如总是客,而更遽语离。
各著古人鞭,满意酬所期。
离合有自然,姑置天一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