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法成(一○七一~一一二八),俗姓潘,秀州嘉兴(今属浙江)人。祝发后于吴兴金山广法院事本觉法真守一禅师,后十九年至随州大洪山师芙蓉道楷禅师。徽宗大观元年(一一○七)传法香山,政和二年(一一一二),住持汴京净因禅院,后住镇江焦山普济禅院,晚归广法禅院。为青原下十二世,芙蓉道楷禅师法嗣。高宗建炎二年卒,年五十八。事见《北山集》卷三二《宋故焦山长老普證大师塔铭》,《嘉泰普灯录》卷五、《五灯会元》卷一四有传。今录诗八首。
解印出公府,斗薮尘土衣。百吏放尔散,双鹤随我归。
归来履道宅,下马入柴扉。马嘶返旧枥,鹤舞还故池。
鸡犬何忻忻,邻里亦依依。年颜老去日,生计胜前时。
有帛御冬寒,有谷防岁饥。饱于东方朔,乐于荣启期。
人生且如此,此外吾不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