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法成(一○七一~一一二八),俗姓潘,秀州嘉兴(今属浙江)人。祝发后于吴兴金山广法院事本觉法真守一禅师,后十九年至随州大洪山师芙蓉道楷禅师。徽宗大观元年(一一○七)传法香山,政和二年(一一一二),住持汴京净因禅院,后住镇江焦山普济禅院,晚归广法禅院。为青原下十二世,芙蓉道楷禅师法嗣。高宗建炎二年卒,年五十八。事见《北山集》卷三二《宋故焦山长老普證大师塔铭》,《嘉泰普灯录》卷五、《五灯会元》卷一四有传。今录诗八首。
南山转群木,昏晓拥山翠。小泽近龙居,清苍常雨气。
君家北原上,千金买胜事。丹阙退朝回,白云迎赏至。
新晴村落外,处处烟景异。片水明断岸,馀霞入古寺。
东皋指归翼,目尽有馀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