鲍之钟(1740-1802),清诗人。字论山,一字礼凫,号雅堂,丹徒人。鲍皋之子。乾隆下江南,之钟献诗赋,召试第一,授内阁中书。乾隆三十四年(1769)进士及第,历充广东乡试副考官,升户部郎中。居官以风骨闻。为权臣和珅所压,浮沉郎署。好拔引寒俊。流连诗酒以终。之钟诗有家法,父为“京口三诗人”之一。官京师时,与洪亮吉、吴锡麒、赵怀玉唱酬最多,法式善称为“诗龛四友”。著有《论山诗稿》、《山海经韵语》。
三代日方中,为民破重昏。
既蚀复光融,孔孟道益尊。
古礼今则亡,陈编意犹存。
饮燕用觥筹,荐享羞羔豚。
瞿昙何为者,髡首徒实繁。
不饮非畏义,不杀非知仁。
举世昏不悟,跣足行荆榛。
胎祸产妖幻。与佛岐又分。
俗愚有罣误,吏议多深文。
怒言必溢恶,疑似恐不根。
黔首亦何罪,可悯不可嗔。
大道若返古,怪说难眩民。
帝民虎豹守,此语谁扣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