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毓秀,清福建晋安(今福建省南安县)人,为大令吴江起第四女。父早卒,兄弟幼殇,诸姐早适,乃矢志奉母不字。喜以小诗自娱,积稿盈尺;母逝之际,恶族争继嗣,佔家产,吴毓秀愤而焚之,走依外家曾元福总戎军中。曾元福于清同治年间(1862~1874)率师驻台,携吴毓秀随行。毓秀善工小词。兹据蜕萒老人《大屯山房谭荟》所录诗编校。
神仙玉膏人不识,煮玉和云化为液。溪藤均敷藤一色,嗅之馨香扪无迹。
罗千有家蛲蚑宅,风淩火焮震摇兀,剪而封之还如石。
我闻三年索不得,使君一封盈数百。端棱而方长而白,桓圭两挺瑶琚析。
老罗见之三太息,君来何迟使予厄。龈之边兮腭之侧,启封粲然云白黑。
炎熇以清震淩息,坐令食饮滋甘泽。使君之仁薰两邑,歌谣已自盈阡陌。
我歌玉膏裁举一,玉兮固齿仁固国。我与斯人同寿域,玉膏之歌兮歌宁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