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521—1599)镇江府金坛人,字明远。嘉靖二十六年进士。授行人。历刑部员外郎,著《读律私笺》,甚精核。万历初,张居正知其能,任为浙江佥事,擢尚宝卿。以请勿罪反对居正夺情视事之言官,忤居正,出为南京鸿胪卿,旋罢。后再起至右都御史。有《方麓居士集》。
造化绝高处,富春独多观。山浓翠滴洒,水折珠摧残。
溪镜不隐发,树衣长遇寒。风猿虚空飞,月狖叫啸酸。
信此神仙路,岂为时俗安。煮金阴阳火,囚怪星宿坛。
花发我未识,玉生忽丛攒。蓬莱浮荡漾,非道相从难。
定交初何年,昔齿会稽学。
君壮我尚少,道复先我觉。
子时于众人,百鸟一鸑鷟。
学官程诸生,题品或义卓。
众方缩手顾,君笔已一捉。
落纸千馀言,浑如玉出璞。
辞场或鼓行,无敢犯锋矟。
有时谈遗经,圣贤在口角。
愤疾异说妄,摘抉三传駮。
语气清不休,旱天冽雷雹。
南北俄乖张,同时去师幄。
未几会京国,君羽正濯濯。
以文试有司,好古拙雕琢。
一失太常第,闻子继屯剥。
翠铩累在毛,龟剔釁由壳。
古人亦忧患,千载名愈卓。
予虽缀小官,夙志负山岳。
簿领但戕性,禄粟不周啄。
再命作陋邑,举动尤龌龊。
旋巢子何所,距我幸非邈。
寄诗冬为期,当遂笑一握。
待将得丧理,同付尊酒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