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明间徽州歙县人,字彦昭。元时,官至海北廉访司副使。后寓居福州怀安,买田建义学,以教育后进。又立白苗、阳岐二渡,买田供舟子生计,人称郑公渡。入明,起为宝应县主簿,迁潞州同知。有《樗庵类稿》。
冬之季月,月及上弦。太康书来,慰此皤然。并其成法,别为一书。
敏而有术,使我嗟吁。考其大指,官之楷模。官守其约,事总其要。
何弊不除,何隐弗照。如陛高台,俯视四旁。不持度量,是物可量。
挈裘之领,提纲之纲。维简维能,维能维精。维精维思,维思维诚。
既诚既明,既信既行。日有馀力,民亦閒暇。不肯顽恶,孰为欺诈。
不出一符,不遗一力。或将尔车,或负尔穑。四境之内,如云坌集。
一岁之事,先期以办。私无所扰,公无所患。至于盗贼,无处伏藏。
情既暴露,脱身奔亡。吏案可空,刑书可阁。俾尔室家,既安且乐。
岂唯太康,世蒙其业。凡百有司,皆来取法。勿毁其成,在彼后人。
勿有所嫉,勿摇勿倾。如川斯流,勿窒其行。美哉太康,不负厥官。
到官之日,坐席未安。所成者大,所及者远。何以加之,加于所勉。
又何加焉,不倦于终。遗之无穷,智者之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