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拂尘笺蠹粉,卅年事,梦无痕。漫闾里浮沉,晴寮泼茗,水榭开尊。
衡门。啸歌送老,恁司勋伤别复伤春。一律空中寄恨,竹坨南北吟身。
鲈莼。枉引归轮。经卷畔,暂相亲。便长教隔绝,杯盘草草,灯火昏昏。
怀人。更悲逝者,叹延津龙合竟须分。寂历秋窗夜雨,品词好续灵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