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忆煞乌程酒。听传来、苹洲渔笛,乡梦回否。碧玉双溪流不断,漉去泾泥五斗。
浮黛影、山痕面九。小艇瓜皮随荡漾,泊芦花、恰有闲鸥守。
波汉水、碑岘首。
晶宫绝少轮啼走。尽放眼、绿荷如海,翠衣携手。一带鱼鳞楼阁好,修竹暑风不受。
爱修网、银刀巨口。顾渚芽茶白于雪,更团栾、明镜热妍丑。
子夜曲、红亭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