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君家青田姿,见之毛骨寒。
方当秋露警,遽迫夏景残。
年来纵饮啄,意外失防闲。
谁欤不具眼,死之于汝安。
竹林有馀荫,荷塘岂不宽。
正坐出门误,宁虞行路难。
因思出处理,士君子惟艰。
方其穷居时,孤进无还丹。
山林欲长往,钟鼎夫岂悭。
一朝陇书至,倏若登天翰。
肉食无远谋,伐檀讥素餐。
失身坠戮辱,无乃佞与奸。
逐兔牵黄犬,东门那得还。
竟死咸阳市,恸哭何辛酸。
丹涂布衣愿,恨不蒯与菅。
富贵履危机,怅望扶摇抟。
世事亦堕甑,天理真循环。
向来京口铭,俯仰成悲欢。
世无薛公笔,想像付永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