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红尘久厌人,湖山猛从事。
巾车出西关,触目饱幽致。
聊从吸鲸饮,发我涌泉思。
松鸣当丝竹,山肴胜肉味。
爱此天地宽,无复名利觊。
淡妆与浓抹,晴雨盖一类。
车马几驰逐,簪珥颇遗弃。
稍出鹓鹭行,来与鸥鸟缀。
归来灯火近,忽枉珠玉遗。
三复已醒然,袭藏有巾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