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翰林两仙人,偶来听风竹。萧萧玉千竿,采采绿一掬。
少时负不群,中岁乃见独。嗟余长十年,所至恋三宿。
径当还笏归,奚俟揲蓍卜。夜郎与儋耳,老大费往复。
宜州殿其后,路险车又覆。山中采芝去,舍下炊粱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