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两浙从公久。十馀年、衙参听政,槐厅邂逅。抚字催科分殿最,不愧吾民慈母。
偶绾此、铜章墨绶。一载章安初莅治,便商量、小试栽花手:去思颂,万民口。
两家同是忠宣后。念鲰生、同居皖籍,他乡聚首。敬梓恭桑偏谊笃,略分言情希有。
竟不料、来朝马走。他日龙湫来揽胜,待洪崖、再挹浮邱袖。
论文字,一樽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