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闻灾而喜,以赈为利。海上善士,万贯解缠。以赈为名,其贵可卿。
不为利名,为民疾苦。灼灼群花,式歌且舞。西北苦旱,为云为雨,汝为神女。
东南苦涝,芦灰止水,汝为女娲。琐骨观音,舍身救世。
摩登迦室,为此善会。何以报之,祝花万岁。
人生殊用舍,初不系失得。念君垂天鹏,未作六月息。
佳人绝代姿,蛾眉本倾国。人皆倚市门,孰乃有国色。
风云倘复遇,富贵或见逼。一朝得天骥,遂可空冀北。
况今登俊良,百吏归黜陟。洗眼看横飞,故山勿轻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