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还乡老未死,举目少耆宿。邑屋亦或非,所馀但乔木。
曩时列鼎家,今不饱半菽。盛衰迭变迁,何者非陵谷。
羸然九十翁,世故见已熟。偶能达一理,万事等破竹。
布缝一称衣,藜煮半釜粥。馀年更何为,枕藉糟与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