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玉殿肃肃,灵芝煌煌。重英发秀,连叶分房。
宗庙之福,垂其耿光。(此章缺二句)
元气产芝,明神合德。紫微间采,白蕣呈色。
载启瑞图,庶符皇极。天心有眷,王道惟直。
幸生芳本,当我扆旒。效此灵质,贲其王猷。
神惟不爱,道亦无求。端拱思惟,永荷天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