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秋兰兮纷纷,翠羽兮玄云。守芳馨兮靡渝,孰岁暮兮可云。
与子荡兮兰桡,临风激兮洞箫。与子驾兮虹桥,左轸辖兮右招摇。
弯长弓兮射远鹗,披紫佩兮曳明瑶。秋兰兮暮寂,众将刈兮长叹息。
薋菉葹兮何为,却江蓠兮靡殖。主不值兮时不留,水落落兮风飕飕。
靡时人兮悔惜,独予心兮悠悠。高飞兮远宅,陇树郁兮翳长柏。
一幽兮一明,孰余知兮中情。德不可恃兮年不可长,恶不必灭兮贤不必祥。
掩青陵兮脉脉,徒流水兮汤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