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积雨不可出,五日无盐醯。
纵复有雨具,出门将告谁。
兹辰复何辰,明窗漏晴曦。
我有古猗兰,瓦斛以莳之。
举世无识者,惟有秋蝶知。
紫穗密匼匝,雪茸纷葳蕤。
国香袭衣袖,坚坐神自怡。
微咏韩子操,长歌湘累词。
空庖不遑省,聊足忘调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