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我登甘棠埭,所向殊未平。舟行污池中,顿失江湖青。
蛙声乱僧呗,鸱吻赫市甍。意同伯喈死,苟与卫士倾。
开池种白莲,垒石拟三生。犹淹南斗墟,终远北斗城。
设我紫藕供,报之白茅烹。三年猿鹤友,万里秦梵行。
秋风陇首至,落日淮南明。寄言怀土士,慎勿慕官荣。